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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校基础设施BOT项目融资的问题
作者:佚名  文章来源:项目管理者联盟  点击数  更新时间:2012/4/26 14:08:38  文章录入:web13741  责任编辑:web13741

门代表都可以在听证会上陈述自己意见和建议。目前涉及高校学生收费举行的听证会,主管部门很少考虑高校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参加会议,也很少考虑保障社会投资主体的权益问题。如果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,不考虑社会投资主体正常的投资回报,那么,高校基础设施市场化、社会化就与改革的初衷相违背,走向了“死胡同”。

  3.建立政府BOT项目综合协调部门。由于我国公共设施引入BOT项目融资方式的时间不是很长,其操作本身还处于探索阶段,再加上我国市场要素发育不全,BOT项目融资外部环境还有待优化。要使BOT项目融资方式在我国高校基础设施领域中健康、快速地发展,政府的参与协调工作是必不可少的。政府可以在产业发展方向、项目选择、综合协调服务等方面做一些企业难以做到的工作。

  4.做好BOT项目融资专门人才培训和专业知识普及工作。这项工作可以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,联合或委托相关院校和研究机构培养,政府人事或劳动职业部门进行考核,实行BOT专业人才行业“准入制”。政府的综合职能部门和相关的研究机构也要结合中国国情,编写符合国情的专业教材,使“教”“学”“研”“行”四者有机结合,共同发展。

  5.BOT项目合作双方要坚持互利互惠的原则,做好项目选定工作。要综合考虑投资者长期利益,也要考虑项目操作者短期利益。如在选定学生公寓长期项目收益同时,也要考虑教师公寓、餐饮、文体、商贸等短期投资回报收益的组合,充分调动社会投资主体的积极性,使高校基础设施市场化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。

  6.探索高校基础设施BOT项目融资体系建设。在做好BOT项目融资同时,我们可以考虑与TOT项目融资、资产证券化(ABS)、融资租赁、资产信托、债券融资等有机结合起来。在管理模式上,我们在考虑“自营”基础上,可以对项目进行“托管”、承包、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管理,真正寻找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,符合企业和高校发展情况的全新社会化、市场化的高校基础设施经营模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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