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工程管理网 回到首页 | 联系我们 | 收藏本站
免费注册会员 | 登陆
工程管理论坛
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

推荐文章
热门文章
工程项目质保金管理
    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,建设单位(业主)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,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,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(交)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(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、设计文件,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)进行维修的资金。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(一般为5%)由建设单位(业主)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,且一般不计算利息。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(交)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(一般为十二个月)内,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,缺陷责任期满后,及时向建设单位(业主)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。建设单位(业主)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(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,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)。
普通文章一窥投标保证金的合理性最新文章徐晓颖02-16
普通文章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的十问十答最新文章佚名02-13
普通文章“质保金”是质量保证金还是质量保修金?最新文章佚名02-13
普通文章工程承包合同中质保金的含义最新文章佚名02-13
普通文章项目工程质保金管理最新文章于灵灵02-13
普通文章如何迈过质保金这道坎最新文章卢大洪  …02-13
普通文章质保金在挤压下变形最新文章王夙君02-13
普通文章浅析项目工程质保金管理最新文章贺志明02-13
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| 收藏本站 |京ICP证070584号